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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电大程教育网络覆盖八闽大地
中国网 时间: 2008-08-28  作者: 钟晴  文章来源: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责任编辑: 文远  编辑信箱

  福建电大建校29年来,已建立8个设区市分校、2个行业分校、63个县级电大(分校)工作站,形成了覆盖八闽大地的电大远程教育网络。试点工作以来,福建电大党委坚定发展理念,注重全省电大系统建设,努力发挥系统整体功能在远程开放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发挥作用,提出了建立“重统一、建实体、促发展、抓延伸”的“大系统”发展格局,并使之成为全省电大系统的共识。几年来全省电大系统建设得到了加强,不但保持了全省电大系统的完整,而且各级电大实体建设有了新发展,系统整体实力得到了加强,全省电大资产已达4亿多。近年来省电大加强县(市)电大建设的主要措施有:

实施市县电大办学奖励项目,激发基层电大的办学热情

  2004年,省电大下发《市县(区)电大分校、工作站办学奖励暂行办法》,设立了本科试点教学点办学综合奖、基地建设奖、设备奖、年度招生绩效奖等12个奖项,《市县(区)电大分校、工作站办学奖励暂行办法》出台后,全省电大系统掀起了办实体、加强办学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教育质量的热潮。奖励项目实施3年(2004-2006年),对基层电大的各项奖励金额达700万元左右,调动了地方政府办好辖区电大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电大的实体建设,办学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办学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06年,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电大“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中,福建电大系统获得了评估优秀,走在全国电大教育先进的行列。基层电大办学基本适应网络环境下开展远程教育的要求,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夯实了基础。

实施县级电大撤站建院,争取政策发展电大

  2006年, 福建电大出台《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加强县级电大建设的意见》,正式启动了我省县级电大的撤站建院工作。《意见》从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办学场所、教学设备建设、办学经费、师资队伍建设、办学规模六个方面对撤站建院的标准作出明确规定,符合标准并征得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同意的各县(市、区)电大工作站可以向省级电大提出申请,要求更名为电大学院,以此推动各基层电大大力加强实体建设。这项工作在当前县级工作站面临招生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有效地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文件出台后,很多基层电大以此为契机,从优化办学设施、优化队伍结构、优化学习支持服务入手,切实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创建电大教育的品牌效应,全省已有相当部分的电大工作站向省校提出撤站建校(院)申请,目前已有福安、福鼎、石狮、南安、霞浦五家工作站顺利成立电大学院,加上原有的漳浦、邵武、永安三家分校,全省电大系统共有八家县级学院(分校)。2008年,福建电大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和有条件的县级电大工作站互相配合,促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对撤站建院的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