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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大2004届法学本科毕业生刘庆红
中国网 时间: 2009-07-10  作者: 佚名  文章来源: 内蒙古电大  责任编辑: 湘子  编辑信箱

  内蒙古乌兰察布电大2004届法学后本毕业生刘庆红,原担任乌兰察布市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科科长,由于长期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她对法律知识很有兴趣,一次从朋友那儿得知广播电视大学的开放教育学习方式既能上学又不影响工作,她便参加了法学后本的学习。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给她的教师职业生活注入了新的活力。

  2002年春她入学了,随着法学专业课程开出的增多,一位又一位教授渊博的司法学识让她倍感“解渴”,同时,网上开放教育学习平台详实、丰富的学习资源,更让她大开眼界。学,然后知不足,她找来法律专科教材自学,在电大,身边的同学、老师都可以请教。学习进行得很顺利,然而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仍然没找到得力的办法。原来,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常常遇到如何让网瘾很重的学生回归课堂的问题。一些在初中甚至小学时因沉迷网络游戏而学习成绩很差的学生进入中职学习后,仍会经常性地逃课或夜不归宿去网吧,与这样的学生谈心时,虽苦口婆心,效果却一般。于是,她把所学到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探索解决青少年犯罪的办法。尽量收集、了解有关网络犯罪和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的材料。

  材料显示:青少年犯罪是我国当前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从数量上看,青少年作案人员占全部犯罪作案人员的比例逐年增长,在九十年代一个时期以来曾经高达73%。他们以“财”、“色”、“霸”为作案目的,以暴力型、故意型、团伙型为主要方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同时,犯罪趋于低龄化,在校生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比例大有增长之势。另一方面,青少年的网络伦理非常淡薄,据《扬子晚报》报道,一项在上海部分中学做的调查显示,四成多的学生崇拜黑客,三成学生有当黑客的念头。近年来,互联网在我国迅猛发展,在众多的上网人员中,青少年占85%以上。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和网络犯罪的出现,网络的负面影响对青少年的思想与行为方式、道德意识、人生观和价值观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

  中职学校的学生是正值17—20岁左右的青少年,认知能力和自我统一能力还不强,主观自控能力较为薄弱,容易受外界因素干扰,加之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和学习压力增大,而青少年当遇到个人心理问题时,不愿同亲朋好友倾述,网络的出现给他们提供了便利场所。在具有匿名性、平等性、虚拟性的网络环境下,网络交往的巨大魅力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青少年,青少年网络心理表现为:开始先感受上网的无穷乐趣,通过上网逃避现实,下网后烦躁不安,为享受上网的乐趣不惜债台高筑,有的人甚至为钱铤而走险----心怀侥幸以身试法,有的人宁可荒废学业也要与网络为伍。网络中,他们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做自己想做的事,几乎没有克制与约束,处于失控状态。这种心理迁移到现实中来会使他们感到对现实社会适应不良,不能理性的行使现实生活中的角色,其直接后果在现实社会中表现为法律意识淡薄。

  通过学习和教授们的指点,她改进了工作方式,在学生中开展讨论,引导他们分析网络环境的特点、探讨长时间处于网络环境对人思想与行为的影响,一起找出避免形成网瘾的办法,鼓励同学之间互相监督、提醒,养成有节制的上网习惯,特别是,激发了学生们对那些网瘾重的同学的关心意识,主动用充满友爱的活动帮助他们一点点地回归到校园主流生活中。同时,她积极配合学校的法制教育活动,经常在班会、校会上讲案例、开座谈会,以争强学生的法律意识。由于思想教育工作上多了新的切入点,教育效果明显提高,几个原来逃课上网的学生后来甚至成了她的小朋友。

  广播电视大学的开放教育给了她系统学习法学知识的机会,更为她做好教育工作提供了新办法、新思路。毕业前,她选择了对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的探讨作为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并出色地完成了论文答辩,获得了优秀。随后通过了考试,获得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鉴于刘庆红同志在乌兰察布电大学习中成绩突出,各方面表现出色,她获得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同时,她对专业知识能够活学活用并在工作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特推荐她的求学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