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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学习指导
中国网 时间: 2011-07-12  作者: 吴丽娟  文章来源: 《中国电大报》  责任编辑: 电大  编辑信箱

  1. 抓住法理学所涉及的重要概念和术语。

  通过归纳,可以重点掌握以下名词和术语:法学、法理学、社会调整、法、法制、法治、法的历史类型、法系、一国两制、法律调整、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法的创制、法律规范、法的体系、法的部门、部门法、法的渊源、法的实现、法的适用、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合法行为、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法律制裁、法律监督等。

  2. 按照范畴掌握相关内容。

  我们使用的教材是按照法理学课程本身的特点,将内容分成了若干范畴进行编写。在每一个范畴里都有相应的内容:绪论主要是介绍法学和法理学的基本情况;法的一般原理重点讲述法的起源、概念、作用、历史类型及与之相关的法系;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实际上是法的一般原理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具体体现;法的创制和法的实现是法的运行过程中的主要环节。

  法的创制是法的运行的前提,与之相关的内容是法的创制的概念、基本形式、创制的程序、创制的基本原则、法律规范、法的体系、法的部门、法的渊源等。

  法的实现是法律规范在人们的行为中的具体落实,即权利被享用,义务被履行,禁令被遵守。直接影响法的实现的因素有法的适用、法律规范的效力、法律解释、法律关系、合法行为、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法律制裁、法律监督等。

  3. 以点带面,以面含点。

  点主要就是指概念、名词。具体的名词和概念就是浓缩的一个知识点,往外扩充就成为简答题、论述题的内容。以法律关系为例,最基本的内容包含在名词当中,围绕基本内容稍作深入就是一道简答题,如“简述法律关系的特征”,再加上详细的介绍就是论述题的内容,如“试述法律关系”,必须回答出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种类和三个要素。

  以点带面可以帮助同学们在复习时发现教材中的考核点,大的考核点可能是简答题或论述题,小的考核点可能是填空题、选择题和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