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的设置与构想——天津电大教务处处长,教授王有起
在“终端制胜: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建设与运行”论坛上的演讲 |
中国网 时间: 2013-07-11 作者: 王有起 文章来源: 《中国远程教育》杂志 责任编辑: 文远 编辑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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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心是组成国家开放大学的最小办学终端,学习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是其体系建设的根基。国家开放大学天津分部在对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办学历程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确立了学习中心“发展优势、规避弱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的建设指导思想,形成了“职业人教育为导向、标准化建设基础、扁平化管理模式、体系化运行机制”的基本思路。 第一, 学习中心的类型。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由分部、学院和学习中心三级办学单位组成,采取二级管理模式运行。其一,学习中心设计为分部直管的二级学习中心和区域学院或专业学院管理的三级学习中心,可具体分为三类:一是区域学习中心,保证每个区县至少建立一个区域学习中心,形成覆盖全市的基本办学体系。二是行业企业学习中心,形成立足本单位发展,服务自身的办学实体。三是其他办学机构学习中心,利用其在专业、教学、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扩大开放大学教育的覆盖面和规模。其二,学院是具体承担各类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的综合办学和教学的实体,设计为专业学院和区域学院。 第二, 学习中心的功能定位。学习中心的功能由分部授权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其中,区域学习中心赋予学历提升、技能证书培训和社区教育服务三项职能;行业企业学习中心赋予学历提升和技能(证书培训两项职能;其他机构学习中心赋予学历提升)一项职能;专业学院赋予承担某些专业、资源建设和教学、技术支持服务职能;区域学院承担区域所辖学习中心的教学实施、管理和学习支持服务职能。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的功能划分针对性地解决了电大系统面临的非学历教育相对滞后和管理分工不明确的问题,从系统内部为开放大学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架构基础。 第三, 学习中心的建设模式。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建设方式设计是对电大系统体制设置优势的发挥和外部机遇的有效把握,通过设计力图实现分部功能的最优化。一是政府主导模式。政府主导是广播电视大学多年办学的传统优势,政府的决策和支持是其生存的基本保证。因此,在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分部统筹下,依托政府在行政区划批准设立的电大分校设置学习中心已成为必然。二是自愿加盟模式。开放教育十几年的办学经验证明,市场导向建设模式满足了加盟方自身的发展,以及利益驱动、合作共赢和拾零补缺的需要,更适合企业、其他院校和社会力量加盟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在这种模式下要注重对加盟方法律约束力的有效性,建立完善的“准入退出”机制,从而激发系统活力,加强系统凝聚力。 第四, 学习中心的运行与管理。只有把开放大学的最小办学终端学习中心建设好、运用好、管理好,开放大学系统建设才有了根基。其一,力争在体制机制上有所突破。一是对行政区划分的学习中心采取政府主控方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学习中心建设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中进行统筹管理。学习中心建设所需的人、财、物由当地政府投入,校长也由当地政府进行任免。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学习中心进行监督和评估,着力解决分校级别、独立法人、编委高教编制和龙头地位等问题。二是对采取自愿加盟方式的学习中心采用连锁方式。对自愿加盟的学习中心进行管理,坚持责权利一致性原则,以协议法律效力为约束。办学所需人、财、物主要由加盟方投入。校长由加盟方干部主管部门任免,分部备案。三是力争管理规范,注重质量提升。“终端”建设是实现由国家开放大学分部战略转型的关键环节,“终端”建设的基本内涵在于管理和服务质量的提升。管理队伍专业化、管理环境智能化、管理过程标准化、系统建设整体化以及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四化双落实”是学习中心能力水平和管理服务质量提升的关键所在。 第五,学习中心设置的特色。紧贴滨海新区进行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是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在天津学习中心建设中的鲜明特色。一是特色学习中心设置。除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天津城乡和主导产业的学习中心之外,与国家开放大学总部共同设立滨海新区学院及学习中心;二是各区开发区学习中心、海河职教园学习中心、知名企业学习中心,围绕天津市优势产业发展和重点发展领域,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居民需要,提升国家开放大学分部服务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三是培养职业人。继续争取天津市政府对开放大学体系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的政策支持,努力把学习中心建设成为待业者的“培训站”、创业者的“训练站”、在业者的“充电站”、成业者的“加油站”学习与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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