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心多样化实践模式的回顾与展望——广州广播电视大学校长,教授弓鸿午
在“终端制胜: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建设与运行”论坛上的演讲
中国网 时间: 2013-07-11  作者: 弓鸿午  文章来源: 《中国远程教育》杂志  责任编辑: 文远  编辑信箱

  系统优势是广播电视大学的主要优势。广州电大一直把系统建设视为电大教育向基层延伸,建立人才培养主阵地的重要战略,除重视各区县级电大的建设之外,还与行业、企业、中高职院校、社会力量等合作办学,努力探索电大的多元化办学之路。下面根据三个阶段的情况对系统分校和教学点的建设进行分析。

  开放教育试点之前。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广州电大自1986-1998年间先后在市内及周边12个区县建立地方电大作为分校,成为广州电大系统办学的主体和支柱力量。同时,还与12家企业行业、多家民主党派等其他社会力量合作开展电大学历教育。

  开放教育试点期间。开放教育试点工作迎来了电大发展的巅峰时期,同时也使广州电大进入到外延扩张阶段,新建教学点数量也急剧增加,仅1999-2003年间新增教学点达24家之多。广州电大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已有教学点进行清理整顿的同时,逐渐把合作办学的目光转向办学规范的中高职院校,1999-2006年间新建中高职院校教学点多达19所,超过教学点总数的一半,中高职院校成为广州系统发展的又一支柱力量。

  总结性评估之后。广州电大进入内涵发展时期,系统的稳定与发展成为学校持续发展的主要依托,并积极探索新型多元的系统管理和合作办学模式,优化集团生源开发机制,强化以校本部为龙头,分校(教学点为依托,行业、企业实践基地为链接,远程教)育中心为平台的“大电大”办学系统。在继续扩大与中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合作办学的同时,对不符合电大质量要求的多所教学点给予停办整顿,确保了办学系统的健康发展。

  在合作特点、模式和功能上,分别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合作对象多元化。在电大办学的初期,系统以区县级电大和行业企业办学为主,开放教育试点后,中高职院校所占比例大幅增加,成为系统发展的另一支柱力量。目前,合作对象多元依旧是广州电大系统的一大特色。

  二是合作模式多样化。从法人主体来看,广州电大有独立法人分校教学点,也有依托法人单位下属部门组建的教学点;从运行模式和管理体制来看,有共建和特许经营两种,目前还没有自建的学习中心。从办学主体的特点来看,建设的模式主要有区域建设模式、院校合作模式、行业企业合作模式以及社会力量办学模式等四种。

  三是功能定位广泛。广州电大一直秉承“一体两翼”的教育发展理念,在以开放教育为主体的前提下,同时兼顾发展成人学历教育和在职人员的非学历培训。近年来以“数字化学习港”项目为突破口,积极搭建广州社会化公共教育服务大平台。因此,教育功能定位广泛已经成为广州电大系统的亮点之一。

  在广州电大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对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继承与创新。系统的形成和发展不是偶然的产物,是在特有国情下的必然结果,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30多年来,广播电视大学积累了丰富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宝贵经验,形成了庞大的办学系统。国家开放大学在筹建过程中,体制机制的改革是一个扬弃的过程,应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真正做到“基于电大、依托系统”。

  二是标准化与多样化。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办学体系,广播电视大学多年来非常重视统一性建设,但开放大学的顶层设计中还应该允许多样性。在筹备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各级电大办学和运行的实际状况,考虑到地方电大名称、声誉、积极性及未来的走向,允许中间层级的命名和功能定位等存在多样性,以此来增加系统的凝聚力。

  三是扁平化与自主性。扁平化管理模式减少了管理层级,提高了管理效率,在国家开放大学建设过程中应该受到重视,但也对管理结构的两端——中央电大和学习中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国家开放大学建设过程中,应从电大发展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省级电大与地市级电大的作用,赋予省级电大和地市级电大更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进一步增强全系统的活力和承载力。

  四是扶持、透明与服务的原则。其一是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的新建标准和准入机制应有灵活性,应允许中心之间存在差异和发展的不平衡,并对一些新建或发展困难的学习中心建立相应的扶持机制。其二是国家开放大学系统内各办学单位之间是合作伙伴关系,总部在系统业务管理中应该遵循透明与对等的管理原则,建立完善的教务与经费管理平台,充分做到与地方共享数据信息,使地方分部和学院在教学资源、学籍与毕业数据管理、项目收费等方面有比较顺畅的查询通道。其三是国家开放大学的良性运行和功能的发挥必须以系统的稳定和发展为首要前提。因此,国家开放大学总部和分部应该树立服务意识,为地方学院和学习中心做好服务和指导,充分考虑和体谅地方办学的实际,增强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