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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实验学院2014年秋季招生简章
中国网 时间: 2014-07-17  作者: 佚名  文章来源: 本网讯  责任编辑: 马涛  编辑信箱

  2014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北京实验学院、南海实验学院、太原学实验学院、东北财经大学学习中心、统计学习中心开展开放教育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各单位招生专业见附件)

  开放本科(专科起点)专业:金融学、法学、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行政管理、商务英语(国际商务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系统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社会工作、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管理方向、学前教师教育方向)、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开放专科专业:法学、行政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页设计方向、网络管理方向)、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方向)、汽车(汽车维修方向)、英语(商务方向)、人力资源管理、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社会工作、学前教育、金融(货币银行方向、金融与财务方向、保险方向)、建筑施工与管理、旅游(酒店管理方向)、物业管理、学前教育。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业:乡镇企业管理、农村行政管理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专科专业: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者。“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专业招生对象主要面向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农村青年。

  三、学位授予院校  

专业

毕业证颁发院校

学位授予院校

金融学

国家开放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

国家开放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英语(商务方向)

国家开放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工商管理

国家开放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会计学

国家开放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行政管理

国家开放大学

武汉大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国家开放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汉语言文学

国家开放大学

武汉大学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国家开放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

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

国家开放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社会工作

国家开放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四、报名手续及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9月10日。

  报名手续:

  开放本科(专科起点):持专科以上(含专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网查结果或毕业证书认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网查结果或认证报告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一寸近照三张报名。 “毕业证书网查结果”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档案”打印件;“毕业证书认证报告”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提示:毕业证书网查结果请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使用证书编号进行查询并打印电子档案。如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不能提供网查结果,请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认证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1205室(北航北门向东200米))”进行认证。

  开放专科:持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毕业证书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一寸近照三张报名。

  五、入学水平测试

  报名者需参加入学水平测试,入学水平测试由实验学院按照国家开放大学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入学水平测试时间: 2014年9月6日

  入学水平测试科目:

  (1)开放本科(专科起点)各专业测试科目:

  专业综合(所报专业专科段的相关知识)、大学语文;

  (2)开放教育专科(含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各专业测试科目:

  数学、语文、英语

  本、专科入学水平测试范围及内容均可上国家开放大学北京实验学院招生网站查询http://bjcenter.crtvu.cn/。

  六、录取与注册

  录取:报名者经资格审核符合招生条件,并通过入学水平测试。被录取的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同时发给由国家开放大学统一印制的入学通知书。

  注册:报名者接到入学通知书并核对个人信息无误后,到学院办理注册事宜,并交纳注册建档费。

  七、学费及奖励

  各专业学费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国家开放大学设立奖学金,以奖励在校学习期间取得优异成绩的学员。

  八、教学计划与实施

  各专业教学计划按照国家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统一制定。其中主干必修课程(占全部课程60%以上)由国家开放大学统一开设,执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和统一评分标准;本科各专业开设的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两门课程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考试。

  开放本科(专科起点)专业的学生,专科所学专业与所报本科专业不符的,入学后须补修相关课程,学生修完本专业规定的课程及补修课程,成绩合格方能毕业。

  九、毕业及颁证

  开放教育实行学分制,学籍自注册入学起八年内有效。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二年制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最短学习年限为两年半。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或本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唯一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

  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专业,学生达到该专业授予学位的标准,可获得相关学位证书。

  十、招生咨询电话

  各招生单位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学校名称

招生咨询电话

联系人

手机

报名地

1

北京实验学院

010-58840080

徐刚

13120481526

海淀区魏公村路2

(地铁4号线魏公村站D口)

2

南海实验学院

0757-86393995

陈灼文

13326753513

广东省佛上市南海区

3

太原实验学院

0351-2021588

王永贵

13099083443

山西省太原市

4

东北财经大学学习中心

0411-84710471

于岚

13322201046

辽宁省大连市

5

统计学习中心

010-63376275

麻海波

13601069056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甲6号(地铁9号线六里桥站)

  十一、违规招生投诉

  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招生实施属地化管理,即学生可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就近报名。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住读学生,严禁利用各种中介进行招生,如有违规,请广大学生监督投诉。

  实验学院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

  北京实验学院:010-58840080

  南海实验学院:0757-86393993

  太原实验学院:0351-4133350

  东财学习中心:0411--83059669

  TCL集团学习中心:010-82020014

  附件:

国家开放大学实验学院招生单位及招生专业

序号

招生单位

招生专业

所在地

咨询电话

备注

1

北京 实验学院

本科

金融学、会计、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学前教师教育方向)

北京市

010-58840080

2014 年秋季允许招生

专科

会计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力资源管理、金融(保险方向)、建筑施工与管理、旅游(酒店管理方向)、物业管理、学前教育、汽车(维修方向)。

2

南海 实验学院

本科

金融、法学、会计、工商管理、行政管理、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商务英语、社会工作、学前教育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0757-86393995

2014 年秋季允许招生

专科

会计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英语、 金融学(货币银行方向) 、电子商务、学前教育、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乡镇企业管理(一村一)、农村行政管理(一村一)

3

太原 实验学院

本科

法学、汉语言文学、会计、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社会工作、学前教育

山西省太原市

0351-2021588

2014 年秋季允许招生

专科

法学、会计、工商管理、行政管理、汽车、 社会工作

4

东北财经大学学习中心

本科

工商管理

辽宁省大连市

0411-84710471

2014 年秋季允许招生

专科

工商管理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甲 6 号(地铁 9 号线六里桥站)

010-63376275

2014 年秋季允许招生

5

统计学习中心

本科

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

专科

会计学、行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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