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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于“国际范本、中国案例” 国家开放大学研讨教学质量标准框架
中国网 时间: 2014-12-22  作者: 谢馨  文章来源: 本网讯  责任编辑: 文远  编辑信箱

  12月18日-19日,国家开放大学教学标准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广东珠海召开。国家开放大学副校长、质量保证委员会副主任、教学标准委员会主任李林曙,广东开放大学党委书记、质量保证委员会委员方健壮,教学标准委员会委员及特邀专家,珠海电大校领导共35人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推进国家开放大学质量建设,启动国家开放大学教学标准委员会工作,研讨审定委员会工作规程和工作计划,研讨审定国家开放大学质量标准框架及标准(2015版)。会议由教学标准委员会副主任龚祥国、钟志贤主持。

  李林曙阐述了国家开放大学立足于教学质量保证开展的质量建设工作情况,明确指出国家开放大学质量标准是全环节的保障性标准,质量标准(2015版)的研讨是质量标准建设的过渡性、开创性工作。他强调,质量标准的框架要充分体现要素、结构、关系,体现与国家开放大学办学规律的协同。质量标准框架要相对稳定,引导标准建设和质量建设,在框架基础上构建质量标准体系。

  质量保证委员会秘书长郭青春介绍了国家开放大学质量标准的起草工作。国家开放大学质量标准是立足于“国际范本、中国案例”的工作定位,在对国际开放远程教育质量标准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课题引领、框架先行、组织推动、多方参与”的工作思路,分步骤分阶段制定完成的。

  参会人员分四个小组围绕会议材料展开全面深入的研讨后,一致认为,在国家开放大学战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召开教学标准委员会工作会议意义重大;委员会的工作规程简洁明了,工作计划切实可行;质量标准框架的基础工作扎实,系统结构清晰,模块层级合理,国开特色鲜明,实现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全体委员集体审议通过了教学标准委员会工作规程和工作计划,原则通过了国家开放大学质量标准框架及标准并提出了具体翔实的修改意见。

  钟志贤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指出,会议过程中委员们群策群力,畅所欲言,充分发挥了各自的专业智慧,会议研讨审定了会议材料,取得了基本共识,达到了预期目标。质量标准是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条件之一,随着标准的制定和出台,将使得计划有蓝图,运行有规则,实时监测有依据,对比有参照。质量标准制定工作意义大、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在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中不断完善。

  4月25日,国家开放大学质量保证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 审议通过国家开放大学质量保证委员会下设教学标准、条件保障、教学督导、评价评估等4个分委员会的提案及分委员会成员名单。5月19日正式印发《关于成立国家开放大学质量保证委员会各分委员会的通知》(国开办〔2014〕20号),其中明确了教学标准委员会主要职能——对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和教学管理各主要环节的相关标准制定工作进行研究、规划与指导,并参与有关标准的制定,为规范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科学有效地开展对教学过程落实情况的监控与评估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