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电大动态 >>正文
国家开放大学举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承诺书签字仪式
中国网 时间: 2015-04-15  作者: 晋洪宇  文章来源: 本网讯  责任编辑: 文远  编辑信箱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教党〔2014〕21号)要求和《国家开放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国开党〔2014〕17号)具体安排,国家开放大学党委对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约谈,并于2015年4月8日举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承诺书签字仪式,校领导班子6位成员分别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承诺书。

  党委书记李凌指出,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学校制定《国家开放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提出要求。此次签订承诺书是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的制度安排,是党委与各部门负责同志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的具体措施,希望通过这项制度确保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确保各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使每位干部受到教育,督促大家绷紧弦,筑牢思想防线。

  李凌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提出4点要求: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长期性、持久性的认识,适应党风建设、从严治党新常态,增强学校发展动力;二是认真学习《国家开放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提升责任意识;三是准确理解《国家开放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内容,把条文牢记在心;四是兑现承诺,切实承担责任。

  校长杨志坚指出,承诺书一诺千金。希望领导干部从自己做起,管好自己,同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承担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双重责任。

  国家开放大学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承诺书对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5点要求:

  一是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观念,切实承担起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二是作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承担起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双重责任。要坚决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向学校党委报告。要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三是要成为廉洁自律的表率,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规定》,切实执行党的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开放大学改进工作作风的十项措施》,坚决纠正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

  四是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部门的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主动维护班子团结,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五是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列为年终考核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接受学校党委纪委的监督检查。

  该承诺书强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执行上述要求,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