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课堂全程实践”学习模式 细化面授辅导教师“导学作用”——湖南电大
文法教学部教授刘建宏在“新学习模式构建:教师的角色与作用”论坛上的演讲
中国网 时间: 2013-07-09  作者: 刘建宏  文章来源: 《中国远程教育》杂志  责任编辑: 文远  编辑信箱

  后现代课程观认为课堂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过程,教师和学生都是课程建设的主体,两者是平等合作的关系。我根据后现代课程观的特征,从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和心理出发,在开放教育“律师实务课程”的课堂导学中,逐步建立了以教学大纲知识点为主线、以解决学生提出的现实案例问题为载体、以提高学生理解和解决问题能力为基本目标的“课堂全程实践”学习模式。这个模式的实施,需要面授辅导教师从多方面细化导学作用,特别是在以下六个方面,要扮演好相应的角色并发挥积极作用:

  第一,学习过程的设计者。在“课堂全程实践”学习模式中,面授辅导教师重要的作用之一就是要充分尊重和体现学生的意愿,和学生共同选择合适的学习与导学方式,设计科学可行的学习过程。按照“实践—理论—再实践”的学习与导学思路,我和学生共同协商学习方式,设计了“提供现实案例—筛选确定讨论的案例—确定要解决的问题—讨论交流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理论分析与归纳—形成解决问题的方案”等环节的课堂学习过程,得到了学生的积极配合。

  第二,学习和讨论主题的确定者。“课堂全程实践”学习模式的基本载体是学生提供的现实案例。但学生往往会选择一些与自己工作和生活相关的、最熟悉、思考最多的现实案例,而不会主动地去考虑与教学大纲相关的知识点及其要求。因此,教师必须把课堂学习与讨论主题限定在一定知识范围内,以便更好地调控和把握整个学习过程,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相应教学任务。我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各个单元的基本原理、重点和难点内容,请学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现实案例和需要讨论解决的热点问题,从而明确了每一次上课学习与讨论的主题。

  第三,讨论交流与辩论的主持者。在“课堂全程实践”学习模式的多个环节中,教师的作用是主持讨论、交流和辩论,掌握教学的进程和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及时进行引导,指出学生在发言中存在的错误,保证教学大纲规定的知识点及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我根据“筛选和确定现实案例”等各个具体学习环节的任务不同,分别承担了单元知识学习与学生实践问题解决的讨论者、交流者、辩论者角色。

  第四,理论和技能知识的讲授者。实行“课程全程实践”学习模式,改变原有的知识传授方式与学习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尊重和适应成人学生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心理需求,发挥他们的学习优势,引导他们在分析、解决实践问题的过程中完成知识的学习。我在“律师实务课程”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在分析、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过程中愉快地完成了系统课程知识的学习,提高了实操技能。

  第五,解决现实案例问题的指导者。“课堂全程实践”学习模式各个环节的学习活动,都是围绕着现实案例问题的解决而展开的。经过从实践到理论的学习过程,学生对于理论知识有了基本的了解,并能针对讨论的现实案例,按照自己的理解和认识提出解决方案。这个环节实际上类似于通常所说的“实践教学环节”,教师的主要作用就是指导学生运用课程知识解决现实案例中的问题并形成解决问题的方案。

  第六,学习效果的评价者。“课堂全程实践”学习模式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学习过程。由于学生的社会经验、文化基础、思维方法、价值观、知识水平、行业与岗位等方面的差异,其学习水平表现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我根据学生的参与程度、学习态度、学习行为和学习结果等对学生进行形成性考核,得到了学生的大力支持。

  “课堂全程实践”学习模式的开展与教师多种导学细化作用的发挥,使师生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融洽,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得到了充分地体现,学习积极性也得到了很好地激发,学生的平均到课率从 30%提高到了 60%,一名学生还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课堂全程实践”学习模式的优势已初步呈现。